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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才主任对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求

来源:区联社办公室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1-02-18 22:04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2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0号)。区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胡德才近日指出,桂政发[2011]10号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关心和重视,同时也表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供销社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作用寄予了厚望。文件充分肯定了供销社系统过去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并对推进供销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是指导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落实文件作为全系统当前的首要任务,立即行动起来,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一是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文件的主要精神。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特别是各级社、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学习,在全面系统、逐段逐句学习文件、深刻理解文件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深刻理解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扶持政策等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将文件精神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学习中,各级社、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紧密联系广西及各单位的实际,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在推进改革发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好做法,寻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思想原因,在此基础上,按文件要求,深入思考、精心策划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改革的思路和措施。要通过联系实际的学习,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前进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改革发展中,实现富民强社的“双赢”。三是要对文件中的有关原则规定,拿出具体操作方案和具体方法。同时,要按各地政府的要求,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拿出本地贯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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