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贸技工学校
2015年“端午”节期间值班安排表
日期 | 值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备 注 |
6.20 | 岑锦华 | 潘庆四 |
|
6.21 | 黄学军 | 梁朝阳 |
|
6.22 | 任其江 | 陈 煜 |
|
值班要求:
1、时间:当天8:00至次日8:00,值班期间联系电话要24小时开机,以便有情况随时联系。
2、职责:组织教官队员上、下午和晚间(10:30—11:30)检查校园安全情况一次、晚间督促留校住宿学生按时熄灯休息;负责处理当班期间在校内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和处理工作。
3、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由值班领导或校领导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值班室汇报。如情况紧急,请示校领导同意后马上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报告(星期一至星期五电话:2802144),并做好记录。
4、值班人员须把当天校园情况填入值班登记簿,并于次日上午把值班登记簿移交给下一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若有变动,需提前报告办公室,并由值班人员自行协商进行调整替换。
5、求助电话:(1)火警119,盗警110,急救中心120,(2)上尧派出所:3833982、3820135(3)教官队队长:13878580581、15077794892,值班室:3220863。
2015年6月16日
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Copyright © 2022 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版权所有. 桂ICP备08002298号
校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大岭校区)/广西南宁市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3号(明阳校区)
邮编:530007 电话:0771-3215860(招生电话)/0771-3213263(校办公室)
信息与网络服务中心维护 管理员信箱:admin#gxsm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