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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7-03-21 10:25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广 西 高 级

关于2017“壮族三月三”清明节

放假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7 “壮族三月三” 及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安排:2017330日至4月5日放假,共7天。4月5日晚学生上晚自习,各班班主任下班考勤。

二、学生科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外出度假或回家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保卫科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

师生员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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