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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成绩公示

来源:培训鉴定科   作者:黄钰宁   时间:2021-09-18 09:06   点击数:    责任编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20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平公正,现对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人员的认定成绩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邮寄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邮政编码:5300007)。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培训鉴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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