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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9-09-01 20:00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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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学校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是区供销合作联社的下属基层事业单位,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广西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供销合作社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学校。设有电子技术应用、制冷设备制造安装与维修、电脑平面设计与广告制作、计算机网络应用、汽车电器维修、现代物流、电脑财会、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服务、幼儿教育、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市场营销(汽车营销方向)等共15个专业。

学校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倡导技工学校要走“高端引领,内涵发展,多元办学”办学道路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教学改革,办学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学生就业有保障。经过4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已由原来面向行业的“供销特色”转变为面向市场的“商贸特色”,并在本地区具有骨干示范作用。

学校的主要职能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利用学校教学资源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等培养、鉴定收银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操作员、营业员、农产品经纪人等职业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6485.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6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92.25万元,增长31.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83.3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56.39万元,增长30.83%,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增加:

2018年度免学费专项资金1282.10万元,与上年885.27万元相比增加396.83万元,增幅44.83%。

教育质量提升中央专项资金500万元,与上年250万元相比增加250万元,增幅100%。

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经费50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500万元。

2.事业收入636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生住宿费、实验实习原材料费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本年度学生人数增加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回拨增加

3.其他收入747.6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劳动预备制学员培训收入、两后生培训收入、培训鉴定收入、非同级财政专项拨款收入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1.85万元,增长34.51%,主要原因是积极扩大招生,利用教学资源多渠道组织其他活动增加收入,主要表现为:

2018年培训劳动预备制学员 、“两后生”学员实际到位资金359.38万元,与上年322.48万元相比增加36.90万元。

2018年学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岗前培训收入234.22万元,与上年190.11万元相比增加44.11万元,增幅23.2%。

独立核算食堂进行清查与清理,收回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食堂承包费43.15万元,与上年20万元相比增加23.15万元,增幅115.75%。

接受捐赠收入30万元。2018年接受广西南宁达内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程重阳捐赠30万元,该款项主要用于明阳形体实训室建设。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来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项目6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618.77万元,为2017年度明阳教学实训3#4#楼及活动中心项目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6485.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361.2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98.31万元,增长10.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6106.7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85.90 万元,增长26.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下降660.68万元,下降81.56%,主要原因的2017年有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500万元和农民工培训项目165万元,2018年没有。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4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幅3.01%。

4.住房保障支出63.6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幅3%。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4.55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国家助学金64.55万元和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6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减少494.22万元,下降79.87%,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明阳教学实训3#4#楼及活动中心项目618.77万元在2018年实施完毕。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7.5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8.44万元,增长8.12%。其中:基本支出1910.07万元,项目支出3127.52万元。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99.12万元,支出决算为503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6%。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987.09万元,支出决算为482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18年度追加项目经费教育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2.41万元,支出决算为4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3.61万元,支出决算为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0.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8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调资追加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一致。

本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64%。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8.99万元相比下降2.87万元,降幅15.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4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招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6.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包括学校公务活动用小轿车1辆,招生业务用五菱车1辆,学校公务活动商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 %。具体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经费”、“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绩效工资)”等2个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