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采购公告

关于进行直饮水项目投资合作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3-11-13 08:43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进行直饮水项目投资合作的通告

 

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全体师生,学校有计划在大岭、明阳两校区推进直饮水安装项目,望能够提供相关设备的,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到校实地考察并提供可行性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 两校区校园直饮水安装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我校拟在明阳校区和大岭校区分别建造符合国家饮用纯净水水质标准的管道直饮水设备,能在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楼、教职工办公室实现取水用水。具体投资额以供应商实地考察并给出投资方案后,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投资额为准。

2.投资模式

直饮水项目建设、经营采用BOT模式,即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建设,在经营期间本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经营期满后本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学校所有。

3.收费模式

(1)学校教职工免费饮水。

(2)学生自愿选择充值或扫码取水,直饮水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由学校研究决定。

(3)直饮水系统设备运行产生的水电费由供应商负责,办公区免刷卡机产生的电费由校方负责。

 

三、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校方须保证供应商的合法经营权,在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内,校方不得再同意其他厂家或单位在校区内安装任何饮水设备,保证供应商为该校区内的唯一直饮水供应商。

(2)供应商提供给校方的管道直饮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该产品生产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或高于CJ94-2005的省级以上地方标准,并在每学期开学前提供经当地疾控中心检测的水质检验报告给校方。

(3)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校方的管理制度,确保直饮水的安全卫生,发生直饮水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校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均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同时,校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如因拆除直饮水设备及相关设备造成的供应商损失,校方不予补偿。

(4)供应商应自觉接受校方对直饮水的卫生、服务态度、设备维修速度及价格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指导。

(5)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产生债权债务与校方学校无关;经营期间,按校方及有关规定及时缴纳相关的水电费用。

 

四、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7时前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联系人:黄老师 147 7777 0788

 

五、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须携带的资料:供应商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考察联系人方式:

(1)大岭校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147 7777 0788

(2)明阳校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159 7712 9898

 

六、如有投资意向,需再提交以下的材料(加盖公章)

1.直饮水投资建设方案、运营方案

2.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产品性能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

有意投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8:00 前将以上合作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236074629@qq.com,以邮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2023年 11 月 13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