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展现现代中职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培养中职生的审美情趣,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文化底蕴,在校园形成浓郁的人文及浓厚的读书氛围。经研究决定举行全校性班级朗诵“经典诗文”比赛活动。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比赛时间及选诵教材
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晚上7:30 《中职生诵读经典诗文100篇》
三、比赛形式
1、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比赛,每班推选25人组成参赛队,如不够25人的班级,则全班参加。朗诵时可以分组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也可采用伴舞朗诵,背景音乐等,不作统一要求。
2、各班级从《中职生诵读经典诗文100篇》精选适合集体朗诵的篇目进行朗诵。
3、朗诵时间3—5分钟。
四、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均为150元);设二等奖4名(奖金均为120元);设三等奖6名(奖金均为100元),奖金小计1380元,同时颁发奖状。
五、比赛组织者:
学校学生科、学校团委、公共基础课教研室联合组织。
六、评委组成及评分要求:
(一)评委:梁朝阳、覃承新、曾谷、卢艳芬、冯燕、刘祯兴、韦任嫣、王成媛、黄志钢
(二)评分要求:
1、评分标准:
⑴仪态、着装(1分)
⑵稿件熟练程度(1分)
⑶诗文内容(2分)
⑷感情把握(3分)
⑸吐字抑扬顿挫(3分)
2、评分规则
⑴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选手最后的得分是其他评委打的平均分;
⑵超过规定时间以超过1分钟扣0.2分计算,依次类推,最高扣1分。
七、比赛地点
学校露天舞台
八、本次比赛的不尽事宜由学校学生科和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请各班级认真做好参加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广西商贸技工学校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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