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商贸技师学院中层干部选聘实施方案》的规定,在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龚慧娟和韦芳两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具体如下:
龚慧娟,女,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出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毕业,培训鉴定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拟任学院培训鉴定科科长。
韦芳,女,壮族,群众,1975年9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财务科副科长,拟任学院财务科科长。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0月16日前邮寄或直送学院纪委办公室(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07,地址:广西商贸技师学院大岭校区1栋2楼纪委办公室,电话:13877125175)。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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