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职成〔2011〕33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及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桂外专函〔2011〕23号),我厅决定组织部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教师分别赴澳大利亚、美国短期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人员项目
(一)培训时间。
初步定于2011年7—8月,为期21天。
(二)培训国别和国外培训机构。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国际合作协会。
(三)培训内容。
1.学习澳大利亚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模式。
2.学习澳大利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
(四)培训人员。
培训人数16人,包括:自治区教育厅及相关厅局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各市教育局可推荐1名本单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1名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校级领导;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可推荐1名校级领导。如报名人数超过国家外专局的规定人数范围,则由我厅再行筛选。
各单位推荐赴澳大利亚短期培训人选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易龙好,好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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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函(桂外专函〔2011〕23号)
2.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人员赴澳大利亚培训资料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赴美国培训资料表 广西八桂职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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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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