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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暨2010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06-16 17:12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抓好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工作的开展,指导各立项学校进一步落实教改项目的实施,提高教改项目的实效性,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2010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本次中期检查范围为2009、2010年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桂教职成〔2009〕83号文件公布确认的一级立项项目40项,二级立项项目80项,三级立项项目145项;桂教职成〔2010〕56号文件公布确认的一级立项项目40项,二级立项项目110项,三级立项项目175项。
  (二)一级立项项目采用汇报检查的方式。定于今年7月13日在南宁召开“2009、2010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汇报会”,由各一级立项项目负责人作项目实施汇报,包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每个项目汇报时间15分钟,采用多媒体形式汇报);同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实施的指导。
  (三)二、三级立项项目采用书面检查的形式。要求各立项学校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的要求如实填写、上报。

内容来自广西八桂职教网

  (四)中期检查材料的报送。2009、2010年度所有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上报采用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务必于2011年7月5日前报送到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
  (五)本次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2011年广西中职教改立项申报以及2012年广西中职教改成果申报评审的参考。
  (六)各立项学校要把中期检查作为教改项目实施过程的重要环节予以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做好中期总结工作。如有项目不能实施或管理混乱的,将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2009、2010年度立项项目已经结题的,可以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但必须将结题材料(含自治区中职教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提交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备案。
  (八)中期检查汇报会时间、地点
  1. 参会人员:2009、2010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一级立项项目负责人,每项目1人。
  2. 时间:2011年7月13日,12日下午报到。
  3.地点: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4.学员报到及入住地点:南宁市蕾雨宾馆(南宁市衡秀里路30号)
  二、项目负责人培训
  培训对象: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一级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1人。 ep12.com
  培训内容:中职教改项目实施策略。
  培训时间:2011年7月14日,13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报到及入住地点:南宁市蕾雨宾馆(南宁市衡秀里路30号)
  三、其它事宜
  本次会议(含培训)对参会人员统一安排食宿。随行人员请自行安排食宿。所有参会或参培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职务、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请于7月5日前将传真至广西中职教改指导中心。
  联系人:黄宗莲;联系电话:0771-5659132,13977175066;通讯地址: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邮编:530023;传真:0771-5613136;电子邮件:gxzzjgzdzx@163.com(邮箱名即为“广西中职教改指导中心”汉语拼音的首字母)。  ep12.com

附件: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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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易龙好,好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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