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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南宁市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3-18 14:55点击:


   时间: 2014-07-15 07:41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各县、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确保完成年度招生送生任务,经研究,决定委托广西八桂职教网组织开展南宁市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4月8日(星期二)至18日(星期五)。
  地点:南宁市六县六区设宣传点的初中学校。

  二、参加活动人员
  (一)市直属、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每天1人参加。
  (二)县属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当地参加宣传活动。

  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宣传内容
  1.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
  2.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办学内容、毕业生就业状况、社会用工情况以及办学成果等。
  3.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二)宣传形式
  1.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讲团对设点学校全体初三年级师生进行职业教育宣讲(约10分钟)。
  2.各中等职业学校分发学校招生简章材料,现场接受初三学生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配合做好此次招生宣传活动的有关工作,要落实招生“大篷车”进点的初中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设宣传点的初中学校及其附近的其它初中学校的毕业生参加宣传咨询活动,保证初中毕业生至少有1个小时的时间接受宣传和咨询。设宣传点的初中学校要做好场地安排,按照参加宣传的职校数量摆放好课桌椅(每校一张双人桌,一张椅子,具体套数另行通知),并编好序号,指定张贴宣传资料地点位置和组织初中毕业生接受宣传及咨询等有关工作,为招生宣传“大篷车”进校宣传提供便利。
  (二)各县、区教育局要指派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大篷车”活动的联络和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各有关初中学校配合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指导初中学校做好招生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和解决招生宣传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好招生宣传人员中午就餐地点。上林、宾阳两县还需负责落实当晚住宿的地点。
  (三)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的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四)参加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自觉维护招生宣传秩序,规范招生宣传行为,营造招生宣传和谐氛围,同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注意安全。
  (五)各县、区教育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县、区教育局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2),于3月21日前报送我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各中等职业学校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人员名单回执》(附件3),于3月21日前传真到广西八桂职教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廖家江    2807191(兼传真)
  广西八桂职教网:莫倩春  5522469 5586515(传真)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县、区教育局联络员名单回执
     3.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招生宣传“大篷车”活动人员名单回执
 

南宁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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