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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5-27 18:3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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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办〔2014〕171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区直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桂教职成〔2011〕59号)精神,2013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项目1.5年建设期满,经研究,决定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验收方式
  5月28—6月4日,各项目学校进行自查,有关市教育局组织对所属项目学校检查验收或抽查。

  二、验收内容
  (一)市教育局指导、检查及督促落实所属项目学校建设及资金到位情况。
  (二)项目学校《建设方案书》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三)项目经费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验收总结材料报送
  (一)根据我厅审核批准的《建设方案书》及验收要点,各项目学校通过自查形成2013年度自治区示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整体及单体项目建设情况,经费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推进项目建设采取的措施,建设取得的成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示范特色学校项目的意见建议。
  (二)各有关市教育局汇总项目学校验收总结材料,严格把关审核,于2014年6月6日前将验收总结材料一式2份(纸质)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送),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ytzcc2416@qq.com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市教育局、各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检查、自查,提炼总结好的做法经验、特色亮点,进一步提升示范特色学校建设水平。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职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运顺,0771—5815580。

  附件:2013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项目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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