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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晨曦 时间:2014-06-16 15:54点击:

时间: 2014-07-15 07:41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职成〔2014〕13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桂发〔2014〕2号)精神,深化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鼓励职业院校教师积极进行教改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今年教改立项重点围绕办学模式改革、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等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任务推进。各校可根据《2014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本校申报立项项目的名称,并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设计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立项申报项目程序及要求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建立市级、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成果评优制度,并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各校申报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并打印一式5份上报。已获有关部门立项、表彰或已实施结束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被我厅确定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2014年的教改项目。

 

  (二)申报材料报送。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将《立项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市属中职学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统一上报。上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电子文档请发送至zzjgzx@126.com)。

 

  三、立项评审

 

  为确保立项项目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厅委托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成立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

 

  四、其他事项

 

  (一)各职业学校应建立教改立项激励机制以及教改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本校获得自治区经费资助的立项项目应按1﹕1配套,对未获得资助的立项项目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文件电子文档下载邮箱地址:zzpx8851@163.com,密码:123456a。

  (三)联系人:尹晓杰;联系电话:0771-3908851。

 

  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楼200室);邮编:530001。

 

  附件:1.2014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4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申报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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