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教动态  >  职教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4-11-28 16:40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办〔2014〕25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各项部署,教育部定于7月27日派代表到我区开展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7月27日下午15:30。

  二、宣讲地点
  (一)主会场:教育厅办公楼26楼会议室(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二)分会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三、宣讲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的指示、讲话精神。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有关部署。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规划处、财务处、人事处、基教处、高教处、师范处、教科所等处室正副职负责人,其他处室各1名负责人,招生考试院有关处室各1名负责人,职成处全体干部。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商务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旅发委、自治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领导或处室负责人。
  3.驻邕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4.广西中华职业教育社、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广西烹饪餐饮协会、广西电力行业协会、广西机械工业联合会、广西旅游协会等6家行业协会代表。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1.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分会场参会人员比照主会场确定。
  2.各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学、招生、科研以及院系等部门负责人。
  3.南宁市以外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在驻地分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安排好驻地所属学校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24日下午17:00前将参加主会场人员名单回执传真至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并请各参会人员于27日下午15:15前进入会场就座。联系人及电话:郭进磊, 0771—5815177、15296532846;传真:0771—5815180。
  (二)请各分会场做好视频系统调试工作,于开会前1小时做好系统接入工作。定于7月25日下午15:30-17:30进行视频调试。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我厅机关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韦世喜,电话:0771-5815498,13977177916。

  附件:主会场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