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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8-05 09:18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时间: 2014-11-28 16:40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统筹管理,落实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严肃招生纪律,引导学生有序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并按我厅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招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高中阶段招生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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