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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办公室 时间:2014-10-13 11:48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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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办〔2014〕356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县教育局,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师范大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2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将于11月4日在重庆市举行。请有关市、县和单位派员参加开幕式并观摩学习。

 

  二、按照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成协〔2014〕026号)要求,我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百色、来宾、崇左、贵港、防城港市和国家级实验区龙胜县应举办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及具体时间可在10月期间自行安排,不迟于11月10日。请上述市、县于10月17日前将举办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实施方案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箱。

 

  三、其他尚未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市教育局,可组织人员到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4市观摩学习。

 

  四、请各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市、县认真收集本地今 年有关活动周的文字、视频、照片等资料,做好活动周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综合技术楼,邮编:100120,联系电话:010—58582578,邮箱:xhlcaea@126.Com,)和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在活动周结束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将对各地活动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五、请登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下载有关表格。

 

  职成处联系人及电话:李俊才,0771—5815173,0771—5815180(传真),邮箱:zcc@gxedu.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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