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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办公室 时间:2014-12-12 14:25点击:

时间: 2015-04-01 15:58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办〔2014〕454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研究,2015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审核验印工作定于2015年1月5日—9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须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本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对象必须是经我厅审批录取入学,取得正式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习和毕业设计)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学生。


  (二)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一式3份(区直学校一式2份),并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绩验证管理体系”(以下简称“成绩验证系统”)建立毕业生成绩档案。要求用A4纸打印,计算机制表,学生姓名及顺序须与《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一致,“各类课程综合成绩 ”栏统一填写成绩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等3个等级)。

 

  (三)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信息更正表》(一式1份),要求用A4纸打印,计算机制表。更正学生信息在验印期间同时办理,学生信息更正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毕业班总结。毕业班总结要求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含思想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课时安排、教学质量、实习、技能考核、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并附上专业教学进程表。

 

  二、填写毕业证书的具体要求

 

  继续使用具有防伪标志的毕业证书内页并由学校填写,填写及相片要求按照《关于启用新版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通知》(桂教职成〔2009〕88号)执行,未按要求执行的将不予以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校认真填写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证书验印回执,并于12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箱:gxzcc001@163.com,。我厅将于12月26日在广西职业教育网及广西八桂职教网上公布各校具体办理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回执办理春季毕业证书验印的,将安排在2015年秋季办证期间办理。

 

  (二)市属中职学校须先到本市教育局办理初审手续,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送我厅终审。

 

  (三)验印地点。

 

  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具体验印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郭进磊、马英华,0771—5815177、5815181。

 

  附件:1.2015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

     2.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信息更正表

     3.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证书验印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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