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桂职鉴发〔2022〕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自治区本级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桂职鉴函〔2023〕3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第二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一)广西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工勤人员根据现从事的职业(工种)及相关技术等级的要求,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愿参加定级考核。
(二)2023年第一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未通过人员自愿参加相关科目补考。
二、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按所报考职业(工种)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的申报条件执行。同时对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满1年、6年、13年及以上的,可分别申报本职业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定级考核。
三、定级考核职业(工种)
序号 | 职业名称 | 等级 | 理论知识 | 技能操作 | 综合评定 |
1 | 物业管理员 | 4、3、2 | 知识型(机考) | 知识型 | 技术论文答辩 |
2 | 劳动关系协调员 | 4、3、2、1 | 知识型(机考) | 知识型 | 业绩评估 |
3 | 保洁员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4 | 养老护理员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5 | 保健按摩师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6 | 药物制剂工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或知识型 | / |
7 | 收银员 | 5、4、3 | 知识型(机考) | 现场操作型 | / |
四、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考核费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 (2020) 14 号)执行。
(二)缴费方式
对公转账,且备注“姓名+等级+工种+单位”
开户名称: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北大支行
账 号:451060604018010029483
备注:学员转账后,请保留好转账单,提供开票单位名称和单位税号或单位代码。考核结束后,我校将开具鉴定费发票。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三)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四)报考高级工以上的,需要提供低一级别的对应职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2寸相片3张及电子证件照
(六)报考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应按所申报职业(工种)综合评审要求提交业绩评估报告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或技术论文(附件4),以上材料要求提交一式三份。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
(二)报名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4日
(三)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4日前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五)考核时间:2023年11月30日(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六)考核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3号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明阳校区)。
七、其他事项
(一)在全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过我校网站(https://www.gxsmjx.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到我校按有关要求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仅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除主观尺度评判)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我校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对部分科目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我校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五)我校根据考核结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结果登记及备案,考生、试点机构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留存一份。经备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报考人员务必要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六)定级考核过程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结果登记及备案;已经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安全要求,如有违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及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报名联系方式
(一)报考学员请于7月14日前加入QQ群:862114129(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区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定级考核群)咨询。
(二)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培训鉴定科咨询电话:0771-3213274。
线下咨询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大岭校区
(三)联系人:韦老师15077230071(物业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保洁员)
陆老师15678860114(收银员、药物制剂工) 孙老师13877146669(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
附件:
1.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
2. 工作年限证明
3. 业绩评估报告表
4. 技术论文要求
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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