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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作者: 中国供销合作网   时间: 2011-03-31 15:07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文件
 
 
供销科字〔2011〕20号 


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青岛、郑州、武汉市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培训中心、系统各职业院校及相关企业:

  为了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五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全面推动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整合系统教育资源,提升整体办学实力;总结交流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工作经验,研究分析职业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研究系统职业教育的优势和特色、地位和作用、改革和发展方向;讨论《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参观考察河南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学校、教学基地等。

  二、会议时间:

  2011年4月25-26日,24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河南省黄河迎宾馆(郑州市迎宾路1号,电话:0371-66778888)

  四、参会人员:

  (一)总社领导;

  (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青岛、郑州、武汉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三)有关省级供销合作社教育处处长;

  (四)总社各培训中心负责人;

  (五)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院校主要负责人;

  (六)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关企业代表;

  (七)总社有关部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八)特邀教育部领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领导;

  (九)邀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职业教育处处长。

  五、会议材料:

  (一)典型发言材料

  会议典型发言材料经审定后电子版于4月15日前发至总社科技教育部(wangzheng@chinacoop.gov.cn邮箱)、同时发河南省供销合作社(hnssbgs@126.com邮箱)。

  (二)书面交流材料

  参会单位如有书面交流材料,请用A4纸,4号字,双面打印220份,左上角标注“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书面交流材料”,报到时交会务组。

  六、注意事项:

  (一)由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负责邀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职业教育处处长莅临会议。

  (二)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负责落实本省参会单位及人员,以省为单位统一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请于4月15日前分别发至总社科技教育部zhouziqiao@chinacoop.gov.cn邮箱,河南省供销合作社hnssbgs@126.com邮箱、0371-65957126(传真)。

  (三)需要接站的代表,请将《回执表》(见附件3)于4月22日前发至河南省供销合作社0371-65957126,65992900(传真),电子版发至hnssbgs@126.com邮箱。

  七、联系人:

  (一)总社办公厅:

  联系人:关大江

  电话:010—66054075、66050013(传真)

  (二)总社科技教育部:

  联系人:阮茂荣

  电话:010—66050617、66050574(传真)

  (三)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联系人:李长川,手机13837183365

  电话:0371-6591898,65957126,65953039

  传真:0371-65957126,65992900

  邮箱:hnssbgs@126.com

  附件:1、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参会单位名单

  2、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报名汇总表

  3、回执表

  (文件、表格点击下载处)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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