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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www.gxsmjx.com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1-07-28 14:46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全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夯实基础、谋求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区供销合作社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总社的指导下,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已任,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时期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改革改制深入推进
“十一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所属的471家社有企业已有380家完成改制工作,完成率为80.7%。全区1033家基层供销社已有538家完成改制工作,完成率为52.1%,其中,实行整体改造重组的基层社228个,组建中心社42个。全区基层社已有4.2万名职工置换身份并解除旧的劳动关系,占基层社原职工总人数的58.8%。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一步优化,另有部分供销合作社正在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制订了改制方案,为“十二五”时期加快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综合经营实现大幅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累计完成综合经营总额2401亿元,年均增长13.1%;累计完成购进总额977亿元,年均增长12.9%;累计完成销售总额1086亿元, 年均增长13.4%;累计完成农副产品购进128亿元,年均增长20.7%;累计完成消费品零售额341亿元,年均增长15.5%;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329亿元,年均增长15.7%,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经营阵地得到巩固,综合经营总额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为繁荣农村市场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助农增收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区供销社系统以各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的收入总额达619亿元,年均增长22.8%;以各种方式联结带动农户数达188万户,年均增长12.4%。“十一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共完成144个专业市场的改造升级,其中: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126个,市场交易额达81亿元,南宁市桂果香果品有限公司市场年交易额达31亿元,田阳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16亿元,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与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十一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至2010年底,全系统己改建、新建农家店11550家,其中:农资农家店6138家,日用消费品农家店5412家。各类综合超市572家,发展连锁配送经营企业50家,创办各类商品配送中心63家,建立连锁经营网点7918个,完成连锁销售总额突破20亿元。全区供销合作社初步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十一五”期末,全系统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186个,占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25%以上,其中已经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60个,占全区登记数的3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全国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总数达到2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16万人,带动农户41万户,帮助农民实现年收入18.3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范畴覆盖了水果、蔬菜、蚕桑、食用菌、中药材、家禽家畜等主要特色产业,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六)对外合作交流有了新进展
“十一五”期间,在全国供销总社大力争取和支持下,经国务院审核批准,由国家民政部批复同意登记注册,成立了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农资商会主要工作由广西区供销合作联社负责,由区联社两名领导担任副会长。农资商会成立以来,广泛吸收社会各界能人加盟,至2010年底,共发展会员360多家,其中企业会员16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200多家。自治区联社高度重视农资商会的联结带动作用,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不断扩大农资商会的影响力,在活跃中国内地农资市场,以及促进对台、对东盟贸易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2008年和2009年两次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交办的对台采购水果任务。
此外,“十一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系统 8所职业院校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位居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前列,成为全区供销社系统工作的一大亮点。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关心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社员股金风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职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十二五”时期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任务。新形势新任务将给供销合作社带来新机遇新挑战。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
1、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新变化,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国家“十二五”时期的一项战略任务。国家一再强调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提出要大幅增加“三农”的投入,加强农村商贸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商业连锁经营,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布局,这为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需要供销合作社在扩大内需中承担更大的责任,在开拓农村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广西经济加速发展的新变化,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十二五”时期,我区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处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快形成的重要时期,特别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无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承接产业转移,还是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需求,都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拓展了生存发展的空间。
3、国家和自治区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进入本世纪以来,中央连续出台8个一号文件来加强和促进“三农”工作,这些文件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特别是国务院对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若干具体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目标定位更加明晰,扶持政策更为有力,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4、供销合作社自身实力的增强,为“十二五”时期的加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全区供销合作社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自身活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经济效益明显回升,运行质量全面改善,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的基础越来越牢固,为“十二五”时期的加快发展提供了一个十分稳定的环境和有利条件。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挑战
1、各行各业向农村市场推进,给供销合作社带来更大的压力。随着城乡市场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类社会资本都在酝酿进入农村市场,“三农”主体对各类服务组织选择的余地更大,要求更高,谁的服务质量好,农民就选择谁。这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供销合作社如果不改革经营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就难以在农村市场中站稳脚跟。
2、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对供销合作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区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要求也将更加严格,从农资供应、生产基地建设到农产品营销,都要适应标准化建设的规范要求。对于一些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供销合作社还比较陌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难度比较大。
3、供销合作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成为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尽管我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经营方式仍然落后,与形势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联合社不联合,合作社不合作的局面还在一定范围存在,系统内外的联合与合作还有待加强。三是社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强,特别是缺乏一批具有带动力、竞争力、创效水平高的社有骨干企业。四是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年龄老化,严重制约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面临的发展机遇是前所未有的,必须牢牢抓住;同时,面临的挑战也是从未出现过的,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积极做好应对各种挑战的准备,奋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三、“十二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九届十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0号)确定的主要任务,围绕“富民强社新供销”的总体目标,以深化改革为手段,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做大做强为核心,以“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全面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将我区供销合作社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和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原则。发展是解决前进道路上一切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供销合作社要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抓住国民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的战略机遇,进一步提升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从根本上稳固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也是供销合作社全部工作的中心和大局,“十二五”期间,服务好“三农”工作大局,千方百计为党委政府分忧,竭尽全力为农民服务,始终是供销合作社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区供销合作社要不断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服务宏观调控等方面,切实提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成为党委政府推进“三农”工作的平台和抓手。
3、坚持面向市场,开拓创新的原则。面向市场是供销合作社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不断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必须在体制和机制上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加快改革改制步伐,把思路和眼界放得更开阔一些,适应城乡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要求,大胆突破传统业务范围,积极介入现代服务业和新型产业,有条件的社有企业要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社有企业,真正形成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4、坚持立足本级、服务系统的原则。做大做强本级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的强社之基,也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物质基础;系统建设是供销合作社的立社之本,关系到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兴衰和成败。因此,供销合作社要树立“联合发展”的理念,通过抓好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来促进和强化系统联合,坚持以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促进系统企业相互持股,以联合促发展。各级联合社在加快本级改革发展的同时,加强对系统工作的指导,主动为下级社服务,为基层办实事,只有两手齐抓、两翼齐飞,整个系统才能有实力、有形象,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三)总体目标
1、主要经济指标。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经营总额超过 1000亿元,利润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十二五”期间,购进总额、销售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2%;农副产品购进年均增长 19%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占农村市场份额达到20%以上;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年均增长10%,售给农民的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占全区市场份额保持在 70%以上。
   2、网络建设指标。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创办各类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达到 100家以上,改造和新建上档次上规模的各种配送中心150个以上,建成直营店、连锁超市、便利店、农家店等 15000家以上。
  3、助农增收指标。“十二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各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总额年均增长 10%以上。
4、企业发展指标。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力争有1-3家企业进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企业行列,1-2家股份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十二五”时期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以转变职能为出发点,推进联合社深化改革
各级联合社要积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本级联社机关建设和全系统改革发展等情况,并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指导成员社搞好改革与发展。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主动承担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大宗农副土特产品、烟花爆竹、物资回收利用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开展综合协调,搞好行业管理。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要积极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各级联合社尚未建立资产管理机构的,要尽快依法设立资产运营监管机构,建立社有资产运营机制,明确资本运营、资产经营的主体和职权范围,理顺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关系,依法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的管理,全面提升社有资本运营质量和社有资产监管水平,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发展
各地供销合作社尚未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社有企业,要尽快依照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对社有资产进行核查和评估,重新核定社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值,准确掌握社有企业的有效资产、债权和债务状况。资产评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结果必须报各级联合社理事会确认,避免将企业资产人为低估和借改制之机无偿量化到个人。
社有企业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投资主体多元化、竞争行业放开搞活、做强做大优势产业、以及依据法规政策等操作原则,调整产权配置格局,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整合社有资产,全力推进联合企业组建。广泛开展系统内外、上下之间的联合与合作,采取供销合作社控股、参股、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组建跨区域的为农服务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的联合企业。
组建区域性的供销合作社农资联合企业。以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组建农资联合企业,打造“富满地”品牌,由“桂农”牌复合肥厂牵头,整合系统内外复合肥厂的有效资源,扩大复合肥生产规模。推行科学施肥、配方施肥、测土施肥,提高为农服务的科技含量。
组建区域性供销合作社机电物流联合企业。以广西机电市场为龙头,联合系统机电经营企业组建机电物流联合企业,充分利用各地供销合作社的土地资产、人才、资金,整合系统资源,开辟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提升经营效益和经济实力。
组建区域性供销合作社物流配送联合企业。积极开展与广西一周厨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联合与合作,将南宁沙井仓库建设成为 “一周厨品”的现代化食品加工暨物流配送基地,实现绿色生产基地、加工分拣、物流配送的网络联结。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推进物流配送企业的联合,做强做大优势产业。
(三)以增强服务功能为手段,推进基层社改造重组
县联社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基层社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重新界定产权。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基层社改造重组方案,实行一社一策,逐社解剖,逐社改造,先点后面,稳步推进。
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加快基层改造重组步伐,采取强社兼并弱社、大社托管小社的办法,对基层社经营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县域基层社布局。基层社处置资产必须报县级联合社理事会批准。基层社撤销、解散、改制后剩余资产由县级联合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避免基层社资产流失和借改造重组之机转移基层社资产。县级联合社要具体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基层社土地权属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手续。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彻底改变过去集体投入、集体经营、包办包揽的经营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争取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进入城镇建设和文明村建设规划,整合各种资源,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为农服务的水平。
(四)以项目开发为支撑,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把项目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一批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的项目建设,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加大社有资产的开发力度,采取职工入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土地开发,以城市改造为契机,提升供销合作社原有场院、仓库和沿街临路的土地资源价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抓紧制定“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整合资源,努力构建全区农资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等五大经营网络。积极培育“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的实施载体,坚持“一网多用、双向流通”方针,充分发挥社有企业的带动作用,把系统内外的分散网点整合到连锁经营体系中来,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向纵深发展。
推进农资连锁配送项目建设。依托现有农资企业优势资源,做大企业规模,走集团化的发展道路,加快推进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农和各市(县)农资公司联合发展的步伐。各市、县供销合作社要建设1个上档次、上规模的配送中心(农资市场),重点推进广西农资物流园、中国—东盟南宁国际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钦州皇马农资物流配送基地、贵港市农资公司配送中心、宜州市供销合作社农资大楼和农资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系统改造和新建上档次上规模的农资配送中心80个以上,其中年经营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农资连锁企业达到10家以上。
推进日用品超市项目建设。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县、乡、村综合服务功能优势,积极探索“小超市、大连锁”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农家店的连锁经营体系。重点在有条件的市、县和中心乡镇推进超市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玉林市金城超市连锁配送中心、防城港市土产公司东兴超市大厦、临桂万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贺州市广华隆鑫商贸公司日用品配送中心、贵港市供销工业品公司日用品配送中心、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贸易中心、苍梧县供销合作社日用消费品市场、岑溪市供销合作社日用消费品市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系统创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超市)达到80家以上。
推进农副产品市场项目建设。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大力培育区域性经营的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对接,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加快建设服务功能完善,顺畅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抓好南宁市五里亭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田阳县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工程、百色市农副产品综合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新区供销商贸城、崇左市特色农产品集团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来宾市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贺州市广华隆鑫商贸公司农产品配送中心、防城港市边城贸易总公司东盟水果物流园、玉林市桂鲜泰蔬菜配送公司、永福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恭城县莲花水果交易市场、藤县太平金汇农贸市场、凤山县农副产品专业交易市场、灵山县香蕉保鲜贮运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系统农产品市场发展到200家以上,建成15个年交易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规模化、集团化的经营路子,要以市、县两级再生资源公司为龙头,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南宁市万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柳州市物资回收市场、钦州市再生资源物流中心、来宾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市场、玉林市金城供销汽车维修公司汽车拆解项目、贵港市物资回收利用公司汽车拆解旧件市场、桂林市物资回收公司市场、梧州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市场、宜州市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全州县日杂废旧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建成10个以上区域性再生资源市场,改造完成5家经营额超过5000万元的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
推进烟花爆竹连锁配送项目建设。各地供销合作社要以烟花爆竹公司为龙头,按照自愿、互利和市场化运作原则,组建行业协会,构建区域性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体系。重点推进南宁市鸣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柳州满地宝烟花爆竹公司、崇左希格派集团公司、北海昌隆公司、博白国泰、柳江吉庆、灵山、北流、兴业、象州、临桂等烟花爆竹连锁配送项目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建设完成10个以上烟花爆竹连锁配送中心,力争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
(五)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提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资源的整合,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区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提高龙头企业的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产权纽带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一体化,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各类龙头企业达到120家以上,年市场交易额突破100亿元。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创办商品示范基地,促进优势农业产业发展。按照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围绕果品、蔬菜、茶叶、木薯、油料、蚕桑、药材、香料等优势产业和农产品,集中力量创建一批生产示范基地,完善基地与农户的利益机制,密切基地与农户的联结关系。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带动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环保农业和品牌农业。到“十二五”期末,每个市供销合作社新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2—3个,力争全系统自办、联办、扶持农民办商品生产示范基地突破500个,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或优势农产品,本着“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真正结成利益共同体。与此同时,要集中力量抓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区联社每年重点扶持40个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打造4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使每个专业合作社平均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帮助农民社员实现收入户均1500元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500个以上,入社农户达到30万户以上,带动农户150万户以上,直接帮助农民实现收入50亿元以上。
(六)以合作交流为目的,促进对外开放发展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主动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积极拓展生存发展的空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开放式的合作经济新模式。区联社要充分依托中国-东盟农资商会这一重要平台,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组织优势,进一步扩大与东盟各国商会的交流与合作,要充分利用农资商会的会员网络,将东盟国家的企业商家引进来,将中国的企业带出去,促进中国-东盟双向交流与合作,扩大贸易,提高效益。“十二五”期间,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每年都要在中国-东盟农业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农业贸易博览会期间举办相关专业论坛和贸易洽谈对接活动,重点在中国海峡两岸和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开展化肥、农药、农机和主要农产品的专业化贸易配对和项目撮合活动,逐步形成常态化、专业性的双边贸易对接活动,提升商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到“十二五”期末,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员数量发展到1000家以上,其中中国国内(含港澳台)会员发展到500家以上,每个东盟国家平均发展会员50家以上,东盟10国会员合计达到500家以上,会员分布实现东盟国家和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全覆盖。
(七)以创新办学机制为途径,推动系统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学会的作用,整合全系统职业教育资源,创新职业教育新模式。自治区联社要继续办好所属职业学校,巩固职业教育攻坚成果,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行业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改革,要建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地开展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工作,认真指导职业院校办学,努力推进产教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新机制。指导职业学校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学生终身发展为目标,紧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的实际,规范专业设置管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探索教材创新,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及供销合作社业务的紧密对接。继续抓好骨干示范作用的重点学校建设,重点支持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商贸技工学校、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广西玉林商贸技工学校新校区扩建工程的建设,争取2所以上中专、技工学校升级成为全国重点中专、技工学校。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要基本完成新校区建设并努力办成省部级示范性高级学院。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每年承担社会职业培训2万人次以上,职业院校总体办学规模达到3.2万人以上。
五、“十二五”时期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下发,为我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成为未来五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二五”期间,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作为首要任务,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要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各级领导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认真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力争在资金、项目等方面获得支持,确保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整体推进,分类指导
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方方面面的工作,依据实施的前提和条件,分批分步推出各项改革。各级联合社要从宏观上,整体上把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向,制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明确重点,加快进度。在整体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同时,要选择一些重点项目、典型单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并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区别对象,因地制宜,因社制宜,采取“一社一策”和“一企一策”的办法进行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先试先行,每个市供销合作社要选择1-2个县作为试点,每个县供销合作社要抓1-2个乡镇作为试点,做到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快实施。
(三)人才兴社,强化培训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建立健全识人、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想办事、会办事、能办事、办好事的人才选配到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中来。对于供销社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广泛吸纳入社。“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的轮训工作,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的知识、本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制定相应措施,鼓励基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进修深造,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完善激励,加强督查
加快建立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经营者入股,继续实行县以上联合社综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调动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进行分解、细化,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纳入对下级社的考核体系。对各项经济指标完成任务好、综合绩效突出的先进市、县供销合作社,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成效不明显的供销合作社要通报批评。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并进行全程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意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注:全区供销合作社重点项目“十二五”规划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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