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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来源:www.chinacoop.gov.cn   作者: 中国供销合作网   时间: 2011-06-23 15:06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行业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全面实施“科教兴社”和“人才强社”战略,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实现供销合作社新的跨越式发展,现就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1. 21世纪的头二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供销合作社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的宗旨。发展职业教育,尤其是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供销合作社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艰巨任务,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和农民素质,已成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十分紧迫的任务。
2. 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队伍。必须加快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培养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发展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既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企事业单位要把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纳入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和支持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强与各级供销合作社的联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对应当或适宜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工作,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交给供销合作社承担。授权或委托供销合作社承担的职业教育工作或活动,给予相应支持。要充分考虑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在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二、明确办学定位,坚持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
  4.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要以《教育规划纲要》为指针,在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以服务“三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为主要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适应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需求,加快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灵活开放、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
5.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行业发展,以供销合作社人力资源开发和从业人员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促进社会劳动就业和满足供销合作社职工接受各类教育培训需求为导向,为供销合作社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为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供销合作社就业服务。要坚持“依托行业,立足地方,服务三农”的基本原则,根据供销合作社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调整专业培养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和涉农专业建设力度,加快供销合作社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支持供销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行业指导,提升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为行业和“三农”服务水平
  6.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协调和指导,在依托社会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发展。提供行业发展信息和用人需求信息,发布行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指导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根据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7.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支持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搭建平台,建立职业学校与相关产业、企业的协作机制,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制定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引导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教学和实训指导,促进学校与企业深度融合。总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验,探索供销合作社企事业单位与职业学校共同组建行业或区域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集团,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8.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产业链长、社有企业多、吸纳人才能力强的优势,积极探索订单式培养、定向培养、定岗培养等行之有效的培养模式,推动毕业生进入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事业单位就业。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优先吸纳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通过就业拉动招生。职业学校要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9. 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加快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人才队伍。当前,要重点以树立科学发展的新理念、构建覆盖城乡的新网络、培育有实力的新企业、塑造具有时代特征的新文化为主要目标,培养“新网工程”建设急需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项目运作、资本运营、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信息管理等专门人才。积极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等农民实用技能培训任务。参与“县乡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工作。“十二五” 期间,要重点建设一批以服务“三农”和“新网工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为特色的职业学校。
10.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的分类指导。对办学条件好、实力比较强、规模比较大的示范性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要引导其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内涵发展,彰显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对处于中等水平的职业学校,要引导其创新内部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办学定位,打造学校特色,提升自身竞争力,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对办学基础相对较弱的职业学校,要切实促进其转变办学观念,加大支持力度。
11. 充分发挥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作用,成立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和办学经验交流,承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织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指导、协调和评估系统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组织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各项教学评价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加大教育投入,改善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12.各级供销合作社对所属职业学校要有投入政策,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有所增长;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的投入,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支持,逐步提高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化解学校债务;探索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享受公共财政扶持的机制和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上述工作予以支持。
13.“十二五”期间,按照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设一批面向供销合作社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同时,组织实施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一批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实训基地,一批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一批涉农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4. 各级供销合作社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资金应切实用于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
15.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继续办好所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空白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多种形式,至少恢复或新建、共建一所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进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时,要考虑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资产的特殊性。

  五、加快改革创新,提高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
  16.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顺应形势发展,加快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特色。按照“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原则,加强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着力实现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五个对接”,即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职业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能力。
17.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德育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8.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建立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业参加的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组织或机构,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教育部和供销总社联合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合作办好一批涉农和直接服务于供销合作社的特色专业,并依托这些特色专业建设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供销总社组织有条件的职业学校通过招标,开发特色专业和教材,对其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给予资金扶持,对以上专业毕业生就业实行优惠政策。加大专业课程改革力度,积极探索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机制。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按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快教材更新。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
19.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技能训练等内容,要覆盖职业资格标准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要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实行学生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20.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实习条件。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优势,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探索学校自建、校企共建、企业自建、向学校开放等多种形式的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模式,多方分担实训基地建设成本。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21.各级供销合作社及职业学校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机制,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通过联合培养培训方式,为职业学校培养一批既精通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又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同时,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批供销合作社的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专兼结合、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继续发挥好高等学校的作用,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培养高水平师资。加强师德教育,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改革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和考核标准,将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兼职教师聘用制度,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扩大专业课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重。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师资队伍的良好机制。
22. 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高职学校、2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重点建设50个特色专业点、100门精品课程、50个示范实训基地、20个专业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供销总社和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政策和资金保障上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课程(群)带头人评选工作。通过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推进行业高职和中职教育的内涵发展,提高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23. 供销合作社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推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数字校园、智能教室建设,开发模拟实训软件和新教材课件资源,提升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构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信息平台和教育培训网络,开发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开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农民及供销合作社职工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便利。

  六、推进开放办学,促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24. 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拓宽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途径。鼓励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对系统内其他学校的对口交流与支援,组织东、中部对西部职业学校的对口支持。开展同类型职业学校师资与实训基地共享,组织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学校之间的教学交流、科研项目合作攻关等。广泛开展系统内职业学校在办学、招生、教学及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促进职业学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增进与系统外职业学校的合作与交流。
25. 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力度。加强与国外职业学校的联系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经验,引进国外教材等优质教育资源。吸纳外国专家来校任教,派出教师出国进修学习培训。积极与国外先进的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互换学生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拓展学生海外实习和就业的渠道,支持和帮助学生到国际劳务市场开拓事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和亚太地区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为国际合作社联盟和亚太地区委员会及有关国家开展供销合作社职业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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