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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1-24 16:39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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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桂教职成〔2014〕41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43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区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职业教育教学项目申报主要围绕职业院校办学思想和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管理,实习实训,技能比赛,质量监控和评价,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各校可参考《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选题范围》(附件1),根据本地区、行业、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二、立项原则

 

  (一)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与我区实际情况紧密结合,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改革成果,并有使用和推广价值。

  (二)对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四)对于研究水平较高、应用价值较大的项目,将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三、申报对象与名额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或职教师资教育的本科院校(含成人高校)、各职业教育教研机构。

 

  (二)申报名额。

 

  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类限项申报,超额申报的单位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申报名额如下:

 

  1.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含在建)每校可申报一般项目6项,重点项目2项;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每校可申报一般项目4项,重点项目1项;其余中等职业学校每校可申报一般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

 

  2.国家、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示范建设)每校可申报一般项目10项,重点项目2项;非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每校可申报一般项目8项,重点项目2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高校(含成人高校)每校可申报一般项目4项,重点项目2项;举办职教师资教育的本科高校可申报一般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

 

  3.各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可申报一般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可申报1项教学改革项目(如有主持研究的自治区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可申报不超过2项(含主持研究项目)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结构,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鼓励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联合申报。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项目以申报单位统一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直接向我厅申报;各市中等职业学校(含县级职业中等学校)、各职业教育教研机构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二)从2015年开始,我厅将逐步使用并完善信息化管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请各职业院校按要求组织做好网络录入工作(具体要求可登录http://gxgzjg.guet.edu.cn)。

 

  (三)各申报单位须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正式公文、《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1份,《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四)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按照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编制项目预算经费(其中,项目预算经费按1:1比例由自治区财政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落实)。学校项目主管部门要审核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范围。

 

  (五)我厅委托“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承担教改项目具体事务工作。各申报单位请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广西师范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同时完成网络录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宗莲、殷慧敏;联系电话:0771—3908851,13977175066;通讯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200房;邮编:530001。网络申报技术支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联系人及电话:陈皓、崔更申;13977300809、13977370309。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春鹏;0771—5815182。

 

  附件:1、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选题范围

     2、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2015年度广西职业改革申报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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