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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企业将进口设备捐合作学校能否免税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05-10 10:03   点击数:   
责任编辑: 赵梽兵 内容审核:


  三星电子(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成春和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单强,最近共同面对着一桩烦心事,两家由来已久的校企合作险些遭遇“逃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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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一个主要手段。据单强介绍,早在2005年,学校就与三星电子开创了“培训换设备”校企合作新模式,三星电子向学院捐赠了一批半导体组装生产设备和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用于学院开展专业教学,而学院则承担了三星电子5年来的员工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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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学院与三星电子的“培训换设备”合作模式又有了进一步扩展——“研发换设备”,合作共建半导体设备技术研修中心。根据双方协议,三星电子将分两期向学院捐赠价值3000余万元的先进半导体设备。但这样一件对企业和学校来说都是双赢的好事,在海关那里却遇到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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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捐了,怕被人家说有偷逃关税嫌疑。”李成春说。由于三星电子属于三资企业,公司捐赠给学校的进口设备享受了关税减免政策,海关对其拥有5 年监管期。监管期间,不得擅自将减免税货物转让、抵押、质押、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按此规定,学校要想接收这些进口设备,企业或学校必须补缴设备价值20%左右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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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校自己从国外进口设备,给海关打个报告,是可以免关税的,但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后再捐赠给学校却要缴税,这是不是不太合理呢?体现不出国家对校企合作的鼓励。”单强说。
 

本文来自广西八桂职教网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学校和企业都迫切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制定鼓励政策,推动校企合作。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盟中央向大会提交了提案,建议制定校企合作教育法,出台优惠政策,调动合作企业的积极性。民盟中央建议,国家对校企合作中在资金、人力、设备使用等方面有一定付出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可以借鉴德国校企合作返税的经验,建立中国的职业教育返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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